年月联邦最高法院尽管胆怯地对非正式婚姻关系进行了监管在这个面积广阔的巴西非正式婚姻关系已经占我们领土上建立的家庭的%以上百分之六十。这些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在法律之外产生的没有法律规则支持它们。特别是当时很少融入就业市场的女性将自己的生奉献给了伴侣并且在现实社会崩溃时偶然地她们被赋予了分享在共同生活过程中积累的资产的权利。生活费和赡养费。巴西在农村和悲惨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缺乏保护城市夫妇和居住在最偏远山洞里的夫妇的法律规范在那里那些被遗忘的人们和当时的国家领导人不知道婚姻社会的民事登记。街道上沙哑的声音和律师的愤怒要求在我们的最高法院回响尽管是以低声恳求的形式。于是在法治已然乌云密布的月规范非正规家庭权利的第条摘要出现其中规定如果证明妾之间存在同居关系则适当解除其关系。司法分享通过共同努力获得的资产。上述文本代表了家庭法学者道路上的第缕曙光他们寻求并且仍在寻求现实社会与正式婚姻的完全等同正如绝大多数巴西人民所说的过去的文件。
直到年联邦宪法颁布大宪章第条第款将事实关系提升为家庭实体的条件从而使作为夫妻共同生活的人产生了财产权在社会眼中即使他们没有结婚也需要有以下行为住在同屋檐下;或不存在摘要如同丈夫和妻子样至少五年;共同努力收购资产双方的财务贡献并分工形式为每个人为收购每项资产做出的贡献。更好的解释是在分享资产时每个妾都保留了相当于他们为获得夫妻俩所拥有的每项资产而做出的贡献的百分比。因此虽然前面提到的概要已经生效但现已撤销但必须在同屋檐下共同生活至少五年。然而同的判例承认并且在我们看来仍然承认该判例 阿尔及利亚 手机号码 尚未被撤销证明合伙人居住在不同的屋顶维持稳定的工会。在上述案例中夫妻生活存在敌意的事实生活证明较为复杂。然而根据我们的理解即使双方并不居住在同房产中也可以承认稳定的生活。我直拒绝接受需要用最短时期来描述现实社会的理解。上述教条迎面打击了我国的个不可阻挡的现实即人民的文化适应;大部分人口文盲且难以获取信息。随着我国宪法第条第款的出现被称为同居关系的法律关系开始被称为稳定的结合并在第号法律生效时得到有效规范。年月至年月日这段时间是个真正的黑洞。

虽然提升到了家庭实体的地位相当于民事结合但我们的绝大多数法院仍然否认同居者获得赡养费的权利。拒绝承认稳定联盟和分享资产的请求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共同生活了五年也没有共同努力购买他们打算分享的资产。我们不应忘记年颁布的第号法律该法律文本开始规范非正式婚姻的继承权。此外上述法律文本还演练了奖励巴西社会和律师的艰巨斗争的第步以保障低收入伴侣的赡养费权利。然而正是在至今仍留有痕迹的第号法律新民法典颁布之际通过部分财产共有制度稳定的结合几乎等同于婚姻。该主题以上述食品法典第和条为基础。据称由于同伴不被承认为继承人所以几乎是平等的;以及在现实社会中通过第号法律第条第款的规定而被推迟的住房真正权利面前所发生的坟墓般的沉默。同样现行民法典明确界定了稳定结合与纳妾之间的界限它们的差异和后果。我们可以说这两个研究所是。在人们眼中连体兄弟在维护这些自吹自擂的关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方面完全不同。为了确定稳定联合的特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男女同居或异居的婚姻关系均向社会展示夫妻生活和组建家庭的意向;双方均为单身;合法分居;离婚了;丧偶或实际上分居。首先您必须被告知当配偶双方虽然继续在民事登记处登记为已婚人士但实际上却不住在同屋檐下时即构成事实上的分居。不再被社会视为夫妻。